尤溪县清溪红贸易有限公司
    • 网站首页
    • 公司简介
      公司简介
      企业文化
    • 产品展示
      综合
      文化
      中心
    • 新闻动态
      公司新闻
      行业新闻
    • 成功案例
      成功案例
    • 客户服务
      售后服务
      技术支持
    • 人才招聘
    • 联系我们
      联系我们
      在线留言

   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

    公司新闻
    行业新闻

    联系方式Contact


    地 址: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
    电 话:020-123456789
    网址:www.qxh2022.cn
    邮 箱:admin@aa.com

    网站首页 > 新闻动态
   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

    12岁孩子用红包买iPhone  未经监护人同意商家担主责

    分享到:
      来源:尤溪县清溪红贸易有限公司  更新时间:2025-06-08 12:28:04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
  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(记者郑铁峰)春节期间,岁孩是用红意商小朋友们收获红包的“丰收季”,但是包买一不注意,也有可能成为个别家长的未经“烦恼时”。近日,监护家担浙江金华永康市的人同小甲(化名)妈妈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。

    2月7日17时许,主责永康市一名未成年学生小甲在同学的岁孩陪同下,到当地一家手机店用7900元现金购买了一部iPhone13手机。用红意商家长知道后马上到商店要求全额退款,包买未果,未经就先报警、监护家担再向当地消保委求助。人同

    家长表示,主责小甲12周岁还不到,岁孩花7900元购买手机,家长不在场,店家不能卖给未成年人。

    店家辩称,当时他们问过小甲:“你来买手机,爸爸妈妈知道吗?”小甲说:“妈妈知道的,是妈妈给我的红包。”所以店里就没有打电话问其父母。现在手机已拆封、激活过了,再卖给他人只能当二手机来卖,要亏1300元。店里自愿承担亏800元,要求家长出500元,家长表示拒绝。

    永康市消保委听了双方陈述后认为,本案中,该手机价款高达7900元,属于大额消费,未成年人独立购买,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或者追认,买卖合同才有效。涉事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事先未经监护人同意,独立与该店订立的大额手机买卖合同,超出了其认知能力,与其年龄、智力不相适应,且家长在知悉孩子购机后,第一时间作出了不追认的意思表示,依法应认定购机合同无效。双方因此取得的财物,应当予以返还;各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,应当按照各方是否有过错及过错的大小、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    该店作为手机专卖店,面对疑似未成年人的大额购机消费,未取得其监护人许可、追认,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“该手机一旦销售激活家长可能来退单,再次销售要贬值”的情况下,仍然照卖不误,存在明显不当,应对此事及其造成的损失负主要责任。

    同时,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,对未成年孩子动用大额红包购机消费存在疏忽大意、监管不力的过错,对案涉手机价值贬损部分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。

    经永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进行释法明理分责任,双方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和应该承担的责任。经现场调解,该店扣除300元后,当场退款7600元给家长。

    记者了解到,从永康市消保委和有关部门近年来接到的消费投诉情况看,未成年人获赠红包(含电子红包)擅自进行消费的金额有逐年提高趋势。永康市消保委建议家校联合加强学生教育(监管)的同时,特别提醒:商家接待疑似未成年人大额消费,或者同一人高频率的同类小额消费时,应当询问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、资金来源、就读学校(年级)等情况;对仅凭目测口问、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,应当坚持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,或者及时联系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,尽量避免因事先未经许可(核实)、事后未获家长追认等原因,导致买卖合同被撤销,给双方带来损失和麻烦,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权益保护。

    据悉,对明知故犯、屡教不改、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商家,永康市消保委对相关投诉事项进行调查(调解)的同时,将酌情依法约谈其主要负责人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其商品(服务)的监督检查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对其侵权行为予以劝谕、揭露、批评,必要时,进行实名曝光警示,或者支持消费者起诉维权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责任编辑:游婕
    上一篇:太平鸟童装店销售不合格产品 被罚7234元
    下一篇:福建省《12315消费投诉处置规范》发布

    相关文章

    • 福建福州举办“食话食说榕城行”宣传活动
    • 重庆发布医疗美容行业两大指引
    • 上海崇明:加大检查力度 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市场秩序
    • 浙江鄞州开展冬季取暖用品监督检查
    • 江苏南京:开展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
    • 辽宁省调整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
    • 福建厦门开展游乐设施和节庆食品安全检查
    • 湖北武汉:发布元旦、春节消费七点提示
    • 广西柳州22家医疗器械网店涉嫌违规经营被调查
    • 生产麻花过氧化值超标 卡麦迪食品有限公司被处罚

    友情链接:

    • 上海黄浦开展月饼价格专项检查行动
    • 北京海淀整治线上线下违规售卖烟卡行为
    • 浙江市场监管部门将举办开放月系列活动
    • 福建漳州成立特殊食品科普工作站
    • 山东宁阳:严打夜市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
    • 宁夏石嘴山:构建四项维权机制 着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
    • 柳州市柳江区:开展“随机查餐厅”活动
    • 厦门食药检院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复评审和扩项现场评审
    • 广西柳州持续打击“特供酒”市场乱象
    • 浙江市场监管部门将举办开放月系列活动
    • 福建漳州成立特殊食品科普工作站
    • 制止餐饮浪费
    • 《北京标准化年鉴(2024)》正式出版
    • 厦门食药检院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复评审和扩项现场评审
    • 北京顺义:食品安全 源头监管
    • 12家贷款中介虚假宣传!上海开展执法行动深查灰黑产业链
    • 北京东城: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
    • 黑龙江黑河:双语维权服务站消除游客后顾之忧
    • 2024全国质量月
    • 广西柳州:查处两家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门店
    • 长三角三省一市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6种情形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
    • 广西崇左宁明:携手守护校园食品安全
    • 黑龙江黑河:双语维权服务站消除游客后顾之忧
    • 浙江杭州:实现外资企业注册登记业务同城通办
    • 虚构白酒功效引纠纷 广西扶绥监管部门帮老人挽回近10万损失
    • 福建首个个体工商户联络员备案“全程网办”成功
    • 贯彻落实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
    • 虚假“种草”、未公示营业执照信息……上海公布2024年网络交易违法案例
    • 福建省首个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
    • 湖北出台《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管理规范》团体标准
    • 广西三江:全力守护景区美好“食光”
    • 吉林镇赉:检查+培训保障食品安全
    • 福建漳州成立特殊食品科普工作站
    • 辽宁阜新: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
    • 黑龙江黑河:双语维权服务站消除游客后顾之忧
    • 北京石景山:组织景区开展客运索道应急演练
    • 消防产品真假难辨?浙江开展消防产品“质量安全守护在身边”主题活动
    • 浙江安吉:推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显成效
    • 四川四地市场监管局、消委会联合发布中秋消费提示
    • 全国首届标准化知识竞赛西安赛区决赛落幕
    • ​杭州临平:3439家生物医药企业纳入“智药临平”信用监管体系
    • 2024全国“质量月”
    • 辽宁持续开展捐赠抽检食品合格备份样品活动
    • 辽宁本溪:靶向施治 确保无堂食外卖食品安全
    • 长春双阳:让“一老一小”明明白白消费
    • 安徽市场监管部门今年以来查办案件3.62万件
    • 南宁为燃气充装单位做“体检”
    • 浙江出台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指引 规范AI数字人直播
    • 福建福州出台电子计价秤型式批准监督抽查实施细则
    • 福建福州出台电子计价秤型式批准监督抽查实施细则
    公司简介|产品展示|新闻动态|成功案例|客户服务|人才招聘|联系我们

    Copyright © 2025 Powered by 尤溪县清溪红贸易有限公司   sitemap

    0.2594s , 9186.4140625 kb